我市医保报销额度今起再提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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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国丹中医院01 发布时间:2013-01-31 14:46 来源:国丹中医院01
慢性病门诊报销上限提高,医保账户近期可购商业保险 中山网讯 8月1日起,中山医保再次提高多项报销待遇。备受关注的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新政的方向已确定,本市细则近
慢性病门诊报销上限提高,医保账户近期可购商业保险
中山网讯 8月1日起,中山医保再次提高多项报销待遇。备受关注的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新政的方向已确定,本市细则近期将出台。
新政解读:特定公司+特定险种
家住石岐区民族东路的谢老伯是国企退休职工。67岁的他对医保账户购买商业保险、特殊病种增加报销额等新政表示关注。
“年纪大了,难免有高血压和各种老人病。吃药和住院,每年花掉不少钱。物价越来越高,吃不消。”谢老伯说,他欢迎各类医保新政出台。这里省一两千元,那里省一两千元,对退休老人而言意义重大。
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朱成江告诉记者,上级部门刚刚对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新政进行批复,“本地细则很快就能出台”。朱成江解释说,哪些公司有资格提供险种产品,市民能选择哪几类商业健康险,细则将详细列明。
记者获悉,该项新政是我市“引入市场机制,创新医保管理”改革的新举措。在中山医保的报销范围外,商业健康保险可为遭遇大病或意外的市民提供“双保险”保障,进一步减轻经济负担。
待遇提高:慢性病门诊报销最高涨6倍
同时,慢性病门诊报销上限提高,将为市民带来切身好处。8月1日起,中山医保认定的慢性病特殊病种,从19项增加至21项。此前,以上慢性病的门诊年度报销额度为5000元,从现在起最低为6000元;最高的丙型肝炎高达3.5万元,上涨6倍。
据介绍,中山医保宣告提高多类报销待遇,涵盖住院床位费、生育报销、慢性病种类及报销等领域。
记者还获悉,在2012年社保年度内,已参加中山基本医疗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的市民,每年报销上限再提升13.5%,最高为22.239万元。目前,中山已完成基本医保“全覆盖”,参保市民超247万人。另有30余万人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。